关于开展陕西省应急管理课题研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13 15:43点击:


各位老师:

为了进一步加强合作研究,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陕西省应急管理厅根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设立陕西省应急管理相关研究课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内容

所有研究项目,均按照附件所列课题名称、研究内容及验收标准进行申报,不得自拟题目和增加副标题

二、项目申报

本项目为陕西省社科界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项目申报依托单位申报,不受理个人或个人联名申报。

1.项目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

2.各单位须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项目组的研究实力和相关条件等。

三、项目立项

本项目由省社科联和省应急管理厅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立项评审。评审采用匿名方式,主要考察项目综合研究能力,包括项目团队研究人员组成、项目设计、研究方法、预期目标、相关成果等,择优确定。评审结果按规定程序审批后,由省社科联联合省应急管理厅下发立项通知并颁发《立项证书》。

四、项目经费

本项目资助额度为每项3-5万元。资助经费由省社科联在项目立项后一次性拨付至项目依托单位账户。

五、项目研究期限

根据课题规划安排,该项目研究周期为一年。自立项之日起算。

六、有关要求

(一)申报项目时要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二)省应急管理厅根据需要参与相关项目研究工作,及时提出研究需求。省社科联、省应急管理厅不定期督导项目进度与质量。

(三)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发表),出版(发表)时需注明系“陕西省社科界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字样,未经省应急管理厅同意,项目组及成员不得对外发布研究成果

(四)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撤销:

1.项目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项目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

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联研究项目和省应急管理厅研究课题,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并从省社科联专家库中剔除。

(五)申报项目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2020年度陕西省社科界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论证活页》(一式六份)及汇总表,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主E405办公室 学院科研秘书卢静怡处。《申报书》、《论证活页》需计算机填写,A3中缝装订,电子版《申报书》、《论证活页》(均须WORD文件格式)及汇总表一并报送至联系邮箱lujy_deer@xjtu.edu.cn

项目申报时间截止至2020年11月20日(星期五),逾期不予受理。

学院联系人:卢静怡,电话:82663896

社科处联系人:肖瑶,联系电话:82663983,联系邮箱:xiaoyao2018@xjtu.edu.cn


新媒体 · 科研 

2020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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